作者: 田洋 北京领创律师事务所 2023-03-03 12:00:50
龙头企业挥起大棒向新兴企业提出了专利侵权之诉,索赔一个亿!一连五次胜诉!新兴企业委托北京领创律所反向龙头企业发起专利无效之诉,以攻代守,反败为胜。
本案对于科技创新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具有深刻借鉴意义。
案例简介
A公司是国际非晶材料生产的龙头企业,占据全球30%以上的产能。Z公司作为后起之秀,其非晶技术研发成果填补了我国在非晶材料应用技术领域的空白,经短短三年的飞速发展,Z公司跃居国内非晶材料生产第二的位置;由于市场地位受到直接的威胁,A公司率先向Z公司发起了进攻,提起索赔金额超过一亿元的专利侵权之诉,诉称Z公司侵犯了其名为“一种快淬非晶合金薄带及制备方法”的发明专利。
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压力,Z公司并未消极防御,而是主动出击,以攻代守,从消灭A公司的专利的本权出发,直接对A公司的专利申请无效宣告,经行政裁决、行政诉讼一审、行政诉讼二审,Z公司遭受三连败的打击。
Z公司获得新的证据,立即展开新一轮反攻,再次对A公司的专利申请无效宣告,败诉;Z公司提起行政诉讼,在一审中获得来之不易的一次胜诉,但是,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并在二审中获得胜诉改判。A公司连战连捷、势不可挡,大有获得亿元赔偿志在必得的决心。
此后,专利侵权之诉开庭,A公司与Z公司迎来正面对决,Z公司已是退无可退,只能背水一战。凭借对相关技术的深刻理解以及答辩思路的精心策划,Z公司的诉讼主张获得了法院支持,法院以专利侵权依据不足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在侵权诉讼战场首战告捷后,北京领创律师事务所全面搜集证据,第三次对A公司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,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支持了该次无效宣告的理由,并作出专利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。
至此,领创律师事务终于彻底止住巨头A公司五连胜的步伐,A公司不仅未获得分毫专利侵权赔偿,而且完全丧失了该专利的本权。
Z公司反击A公司的专利霸权以大获全胜告终,以下是当事双方的诉讼攻防战绩:
第一轮无效
2018年11月27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维持A公司专利有效,A公司胜。
2019年4月29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专利有效,A公司胜。
2020年12月30日,最高院二审判决A公司专利有效,A公司胜。
第二轮无效
2018年11月27日,国家知识产权审查决定维持A公司专利有效,A公司胜(与第一轮合并审理)。
2020年5月20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无效决定,Z公司胜。
2021年4月28日,最高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,A公司胜。
全面胜诉
2021年8月26日,江苏高院一审判决驳回A公司诉讼请求,Z公司胜。
2021年9月26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宣告A公司专利全部无效,Z公司胜。
案例亮点
本案关键在于在判断专利创造性过程中,如何判定区别技术特征所起的技术效果,通常情况下,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实施例可以进行判断。本案中,不具有区别技术特征的实施例同样可以达到说明书所述的技术效果。此种情况下,可以推定所述区别技术特征并没有起到说明书所述的技术效果。
律师解读
领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饶振宇认为:“全球商业竞争从单纯的市场竞争转化知识产权的竞争,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各产业的“基础设施”。
“科技巨头无法接受新兴企业大幅鲸吞原有的市场份额,巨头率先向新兴企业提出知识产权侵权,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兴高科技企业都会陷于被动消亡。”
“高科技企业要形成知识产权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布局,仅从专利而言,要改变以往‘为专利而申请专利’落后状态,转变为‘为企业的发展需求有目标、有规划的进行专利申请’,要做到‘产品未动,专利先行’的常态,实现‘布局即为定局’的效果。
饶振宇
联系方式:13681580277
电子邮箱:zhenyu.rao@lingchuanglaw.com
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,主要从事资本市场、知识产权、争议解决的民商事领域法律服务,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战略及法律顾问,具有20多年的诉讼及非诉经验。